10月30日,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一期)120公顷范围已通过国务院联合验收小组的验收,具备封关运行条件。这将为促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创造更为优越的环境。
国务院联合验收小组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及外汇局等9部门组成。该联合验收小组对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一期)120公顷范围的隔离设施、卡口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了验收,并与天津市政府共同签署了验收纪要。
据了解,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195.63公顷,是继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后,国家批准设立的第二个综合保税区。国务院批准设立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是继国务院批复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后,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获得的又一重要政策支持。
综合保税区作为滨海新区乃至天津地区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功能区之一,在正式开关运作后,将为推动在滨海新区建设先进加工制造和现代物流业基地发挥重要作用,也将进一步推进空客A320系列飞机天津总装线项目顺利实施。
综合保税区与保税港区享受同样的政策,将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和出口加工区功能集于一身,集聚并优化整合了国内不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优势,国内货物入区退税,国外货物入区保税,区内货物自由流动等,是目前中国内陆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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